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「教育體系資通安全暨個人資料管理規範」自105年8月5日生效

發文單位:資訊處
受文單位:全校教職員
主旨:【公告】「教育體系資通安全暨個人資料管理規範」自105年8月5日生效。
說明:
一、依教育部105年8月5日臺教資(四)字第1050094009B號令訂定發布辦理。
二、「教育體系資通安全暨個人資料管理規範」內文及附錄A~附錄D,如附檔,請自行下載參閱。
三、資通安全管理規範需依附錄A:A5~A18控制目標及控制項施行,每年皆需進行資訊資產盤點及風險評鑑及內部稽核。
四、個人資料管理規範需依附錄B:B1~B12控制目標及控制項施行,每年皆需進行個資盤點清冊及風險評鑑及內部稽核。
五、附錄C為個人資料保護規範對照表。
六、附錄D為規範詞彙與定義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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